小企业雇主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期雇员人数少于 15 人的雇主。如果雇主在某一特定时间拥有 15 名或以上雇员,则不再是小企业雇主。在计算雇员人数时,雇主关联实体的雇员也包括在内。临时雇员不包括在内,除非他们是定期和有系统地工作。